新百强小说 > 其他小说 > 重生九零霸王花 > 第三百章 你事真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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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妈说,养不养你说的算。”苏慧埋怨自己妹子没主见:“这点事她还得问你?我就给答应了。”

    柴米一阵无语,看来这狗子还不养不行了。

    这二姨是有狗子没地方送了,硬送。

    苏慧还说呢:“我给你整个纸壳的箱子,把小狗放里边。我还放了点饼干呢,回家你就喂点饼干。”

    那个小纸箱里,有一些集市上卖的那种饼干,反正不太好吃,不过狗子吃应该还是不错的,苏慧还放了半个兔子。

    那半个兔子没有毛,应该看着是一刀切的,不过那兔子明显来路不明了。

    不过不等柴米说啥,柴秀嘟囔着:“二姨,你事真多。我妈忙着哄孩子,又不喂狗。你是没事给我找事……”

    从理论上来说,苏婉其实最近也能干活啥的了,哄孩子的活,多数是柴秀在干。

    不过由于柴米比较忙,除了出摊就是去地里干活,家里的那些小事,基本上都得柴秀来了。

    柴秀感觉:这个家,就我自己干活啊,啥都干,好难啊……

    “你个小王八羔子。你们家还没干活啊?再说了,喂狗还叫活啊。”苏慧撇着嘴说着。

    “那可不……反正我姐没空,我妈没空。干活就指着我呢。”柴秀颇有一种无奈的感觉:“二姨,你要不自己个留一只,我们养一只得了。养两只狗子,没啥用啊……”

    柴秀说着话还蹲下来好好看看:嘶……两只小母狗。

    这以后不得一窝一窝生个没完没了的,到时候送礼都没得人要了。

    而且,这小狗颜色柴秀其实不是很喜欢,黑色的,有点带黄色的毛。而且看起来一只还有点问题,腿脚不太利索的样子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黑色的狗就是家里的土狗和那些狼狗杂交的狗子,不是太温顺,攻击性更强一些。如果是土狗还好,土狗比较温顺一些。

    反正柴秀不是很喜欢,之后又觉得给自己添活,便嘟囔着:“二姨,这个腿脚有点问题。前腿有点包,撇拉腿。你留着吧。”

    苏慧不想留:“给你们家要的,我不留。”

    “那二姨你们家也没有狗啊,养一条呗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。东子拿回来三个,自己留一个。这俩都给你们家吧。”苏慧反正不想养。

    原本是苏慧那个叫东子的侄子给送来的。东子其实是姚守财的亲侄子,也就是苏慧的侄子了,他刚刚从外边回来,带回来三只狗,之后自己留了一个大的,剩下两个小的送苏慧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事其实还真是苏慧刻意说过的,给苏婉弄两条狗。

    虽然,这事过去三年了。

    但是,她没忘。

    所以,苏慧也不管现在柴米家稀罕不稀罕狗子,反正三年前苏婉说过,那狗子就得给柴米家了:“先放那,柴米等你走的时候,别忘了拿。”

    柴米无奈的只好答应。

    柴秀看柴米答应了,也无奈的低声嘟囔着:“姐,咱妈事比咱二姨还多。”

    “你快消停会儿吧,你事更多。”柴米嗔怒着:“还不是你小时候,那条狗子总挨着你,看着你,之后妈就觉得找条狗哄孩子。眼瞅着老三也要有了,妈这估摸又觉得得养条狗哄孩子了。”

    柴秀哦了一声,这事她记不清楚了,三年前她才四五岁,能记住的不多。

    不过那会儿家里那条狗反正一直在家,柴米读书呢,之后放学?能哄孩子。苏婉和柴有庆忙着瞎干,就导致其实白天的时候,柴秀没人哄。

    柴米小时候,多数都时候是在大姨家长大的。这一点,前文也说过。

    不过等到柴秀小时候的时候,那时候大姨苏锦的身体就大不如前了。加上刘三都娶媳妇了,也就不太可能帮着苏婉哄孩子了。

    那孩子没人哄,又怕丢了。

    幸好家里有条狗子,只要把柴秀放家里,那狗子也就在家,还会上炕挨着柴秀趴着。

    结果就是原来家里的那条狗子,替代了苏婉哄孩子的活……

    这可能也是苏婉又琢磨要一条狗子的主因吧。

    “既然妈说要了,你呢小时候也没少让狗哄着,那这俩狗子归你了。”

    听柴米这么一说,柴秀有点懵了:“不是,姐……”

    “少废话。”柴米直接断绝了柴秀想要反抗的想法。

    毕竟,有反抗就有压迫。

    作为像古代大户人家的嫡长女,那柴米的权威还是有点的。

    柴秀只能“忍气吞声”的认了:养就养吧,反正我过的不如狗呢……

    柴秀蹲在原地,看着纸箱里那两只哼哼唧唧、毛色黑黄夹杂的小狗崽,尤其是那只前腿明显有点内撇、走路歪歪扭扭的,心里更是一阵烦躁。她伸手戳了戳那只腿脚利索点的狗鼻子,那狗崽立刻哼哼着往后缩,另一只“撇拉腿”则懵懵懂懂地抬头舔了舔她的手指。

    “啧,”柴秀嫌弃地收回手,在衣襟上蹭了蹭,“舔啥舔,全是口水。”她抬头看向柴米,柴米已经打算和二姨一起进屋了。

    “姐,你看这只腿有毛病的,看着就不精神,养大了也跑不快,看家都不顶用吧?”柴秀试图做最后的挣扎,指着那只“撇拉腿”。

    柴米头也没回,利索地说着:“妈说了要,那就养着。腿脚不好怎么了?小时候家里那条老狗不也掉毛瘸腿的,哄你不也哄得好好的?再说,狗看家又不全靠跑,机灵点会叫唤就行。再说了,人小时候还没有狗子腿脚利索呢,长大了不照样学会顶嘴了?”

    柴秀:“额……”

    都不用怀疑,柴米这是在含沙射影说柴秀顶嘴呢。

    苏慧在一旁听着,不以为然地撇嘴:“就是,秀儿你这孩子就是娇气。两条小狗崽能吃你几口饭?剩饭剩汤的就喂活了。”她说完,真就去屋里拿了个破旧的、边缘有些磨损的纸壳箱子出来,不由分说地把装着小狗和饼干、兔肉的箱子塞到柴秀手里。

    “这狗崽子现在就你的了。不归我管了。”

    柴秀认命的点点头:行呗,大家伙欺负我岁数小呗。

    柴米先进了屋子,屋里苏婉和大姨还聊着呢。

    至于姚守财,据说是去山顶上看看有没有蘑菇啥的,准备捡点蘑菇,晚上弄个菜吃。

    几个人聊着聊着,反正就是家长里短的,基本上都在抱怨。

    确实是苏婉姐妹三人都在抱怨。

    苏婉抱怨公公婆婆不咋地,柴有庆也不咋地。苏锦抱怨儿子不咋地,儿媳妇也不咋地,她男人更不咋地。苏慧抱怨全家都不咋地……

    柴米听着都笑了,不过这样也好,与其自己受气,不如推卸责任。

    反正总结一句,就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罢了。

    到了晚上,柴米等人被姚莲华请去了吃饭。

    还别说,伙食还不错。主食自然就是中午那会包的剩下的饺子,反正中午包多了,晚上接着吃。

    亲戚来了,吃饺子,指定没毛病。

    晚上的伙食相对中午,就好了很多了。虽然饺子还是那个饺子,主食没有变化,但是菜变化的挺大的。

    姚莲华给炒了一个兔子肉,又自己做个一个四喜丸子,炖了排骨黄花菜,还炖了一只柴鸡土豆。

    另外还有四个凉菜,也算是伙食很好了。

    一来本来这就是姚莲华家的事情,虽说苏婉等人奔着自家二姐来的,不过作为当事人的姚莲华,自然要多准备一些好的伙食。二是姚莲华家庭的条件更好,人也更好面子一些,这要远比苏慧做的伙食好。

    当然了,苏慧也想大吃大喝,不过儿子还没娶媳妇呢,中午做的已经就是极好了,不能奢求太多。

    众人围了桌,开始吃饭。

    “这啥?兔子?”柴秀盯着那个凉拌兔肉入了神:“兔子那么可爱,怎么能吃呢?”

    柴米倒是很多很多年没有吃过兔子了,都快忘了这兔子什么味道了。

    不过好歹是肉,应该也还可以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个是一只野兔子,姚莲华家自己抓的,所以也不肥,也没多少肉,马马虎虎的凑出来点肉。反正比后世人工饲养的兔子,要瘦太多。

    不过味道,应该也还可以。

    柴米夹了一个兔子腿,随后放到柴秀碗里:“秀儿,多吃点。吃饱了,好气人。”

    柴秀嘿嘿嘿的笑着。

    这兔子肉是凉拌的,不过姚莲华做的还挺讲究的,兔子先给煮熟了之后,又用油炸了一次,最后才和一些小葱拌起来。

    而且那葱其实是野生的小山葱,味道相对来说比较特殊,有一股子淡淡的清香味道,所以配合着兔子肉,还是很好了。

    最后还加了点辣椒油,辣椒油是自己个家炒的,就是冬天存的干辣椒,用油炒了,放点盐巴什么的。

    这么一拌,味道立刻就好吃起来了。

    柴秀本来觉得这小兔子挺可爱的,有点抗拒,不过怕柴米训斥自己,也就吃了几口。

    没想到,兔子肉真好吃。

    她也立刻就把兔子可爱这个事给忘了,只记得兔子好吃。

    “姐,你也吃一块,味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柴米撇了柴秀一眼:“某人刚刚还说,兔子这么可爱,吃什么?”

    苏婉也顺势尝了一口,感觉味道甜而不腻感觉,便也说着好吃。

    柴米尝了一下,随后问姚莲华:“大姐,你这是不是放蜂蜜了?”

    柴米吃的时候就感觉出来了,虽然她没去炒菜,不过一般把兔子肉清蒸之后红烧,再弄这么味道好,看着也好,应该是放了蜂蜜的。

    要不然,兔子肉应该是白色的,不应该现在这么好看。

    “哎呀,还是柴米眼睛奸……这一瞅就看出来了。”姚莲华表示她其实很惊讶的,毕竟做菜的时候,柴米也没在身边。

    “我们老爷子,养了点蜜蜂,自己家蜂蜜。”既然说到蜂蜜了,姚莲华也随后说道:“那啥……等你们走的时候,给大姨和我三姨都拿点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好意思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多拿点……”柴秀喜欢甜的,不顾柴米瞪着她的眼神说道。

    柴米吃了几口菜,觉得姚莲华做的确实味道都很好,有当大厨子的能力。

    “不过大姐你炒菜,确实好吃。”

    “佐料放的多,就好吃了。”姚莲华笑着说道:“以前都清汤寡水的,有时候整点油整点肉,放点盐就炖了。现在什么胡椒辣椒十三香,还有鸡精什么的,放了菜就好吃了。”

    这倒也是。

    柴米做菜懒得放那些,特别是鸡精。她就是觉得提鲜的鸡精,多少有点不太好,她更喜欢原汁原味的。

    几个人吃着饭,苏锦就问姚莲华:“那你们山里还能养蜂子?冬天咋整?”

    “冬天就喂它们吃白糖,春天夏天秋天都能采蜜。”姚莲华倒是对这个很熟悉:“我们家收成,多数都是靠的这个蜂蜜。我公公婆婆他俩养了二十多箱子蜂,平常我们也吃点,多数就卖到城里去了。”

    不过蜂蜜这种东西相对来说产量比较低,而且局限性很大,没办法扩大规模。二十箱子的蜜蜂,已经是极限了。

    山就那么大,蜜蜂不可能飞的太远。

    人也不可能和蜜蜂一起走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如果只喂一些糖,它也会产生蜂蜜,不过那就得不偿失了,会亏本。所以这个局限性一有,就只能当做改善生活的,并不能当主业。

    苏婉一边吃着,一边询问柴米:“柴米,咱家那边不能养蜜蜂吗?”

    “咱家那边没有那么多树和花的,这个真不成。”

    苏婉只好作罢。

    晚饭倒是没有什么喝酒的事情,很快倒也结束了。

    拿下去桌子,苏婉和苏锦就去苏慧家住了,柴米和柴秀跟着过去聊了一会儿天,就让姚莲华给接到自己家来了。

    这样倒也比较合理。

    一夜无话。

    待的第二天参加完了那个满月宴,到了下午柴米等人也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其实,也就是吃饭为主。

    伙食还不错。

    走的时候,二姨给柴米拿了那两只小狗崽,姚莲华拿了一桶蜂蜜,还有两大箱子咸菜,还特意偷摸塞了两个兔子,一只羊腿。

    搞得柴米都不太好意思了。

    二姨又塞了好多山货,什么蘑菇,木耳一类的。

    柴米:敢情像我们来划拉穷亲戚来了……

    二姨带回来的东西虽然很多,不过这个年代并不是很值钱,但是那份就是亲情,还是溢于言表的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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